當網紅 Cheap 與呱吉談「抄家」,臺灣言論真的越來越緊縮了嗎?|人文思想

艾連說

2023-11-07發佈

2023-11-06更新

當網紅 Cheap 與呱吉談「抄家」,臺灣言論真的越來越緊縮了嗎?|人文思想

當網紅 Cheap 與呱吉談「抄家」,臺灣言論真的越來越緊縮了嗎?|人文思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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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論緊縮是什麼?它真的存在嗎?本文就要來討論這些問題,並在最後提出對應的判斷步驟,跟大家一起思考未來類似議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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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紅 Cheap 近日接受媒體人范琪斐專訪,發表了備受爭議的「抄家說」,引發了軒然大波。網紅呱吉也在臉書上回應:

「老實說我沒想過自己會面對言論緊縮的一天,這是一個比二十年前更加不自由的年代。不是因為我們的體制、也不是因為我們的政府,而是網路、過度追求政治正確、黨同伐異等等因素交織而成的失語社會。網路上的人瘋狂地尋找每一個論述、每一句話的漏洞或弱點,就只為了剝奪對立方說話的權力。」(節錄)

該文馬上引起了討論,許多人贊同他的觀察,但也有許多人批評他誤解了「言論自由」的意思。批評的人會說,言論自由不是「不被批評」的自由,因為批評的人也有言論自由。 對此,呱吉又發了一篇文澄清:

「我談的並非大家所指的『言論自由』問題,事實上我的文章也沒有用到言論自由這四個字,我用的是限縮、失語、壓力、和不自由的感受。我想談的是立場決定了觀點,而不願意就事論事的心態,導致許多議題沒辦法做深入的討論。」(節錄)

他還提到:「我從不覺得現在的台灣政府有壓迫人民言論自由的行為,但我一直認為過去幾年這種極端分裂的情況越來越嚴重。」(節錄)

看起來,他並不是在談言論自由的問題,也不是在談政府壓迫人民的問題,而是在談一種「跟言論有關的不自由的感受」。在那之後,許多人稱這個現象為「言論緊縮」。

那麼,如果不是在談言論自由,言論緊縮又是什麼呢?它真的存在嗎?又為什麼存在?以及,更重要的,言論緊縮跟言論自由的關係是什麼?接下來,本文就要來簡單討論這些問題,並在最後提出二個思考層次的判斷步驟,跟大家一起思考未來類似議題。

言論自由 vs. 言論緊縮

相較於「言論自由」,「言論緊縮」並不是一個學術上常見的概念,所以當呱吉提到一種「跟言論有關的不自由的感受」時,人們也自然會以為他談的就是言論自由。

所謂的言論自由,就傳統的典型意義而言,指的是一種對抗國家的憲法權利或政治權利,藉此避免來自國家的侵害。因此,如果一個國家並未設立什麼不合理的法律限制人民的言論,我們通常就會認為這個國家保障了人民的言論自由。

從這個角度來說,言論自由主要關注的是「國家對人民」的影響。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會認為,網友到網紅文章底下留言批評,可能跟言論自由無關。因為在一般人的心中:網紅是人民,網友也是人民,即使網紅因此心靈受創,這不是通常言論自由所關注的問題。

那麼「言論緊縮」到底該如何理解呢?依據呱吉的說法,這是一種「不自由的感受」。這種感受的成因類型多元,其中可能包括極化現象、取消文化、貼標籤、抹黑、追求政治正確等等,言論緊縮在這裡可能只是這些現象的統稱(註一)。

這樣看來,言論緊縮似乎有兩個層次,一是這些多元現象本身,二是人們對這些現象的感受。下一節,我將會從這兩個層次來討論言論緊縮的可能成因。

言論緊縮的可能原因

首先,呱吉認為「許多議題沒辦法做深入的討論」,很多人相信(註二),這與政治性極化(Political Polorization)、貼標籤及抹黑有關,而這些現象又來自回聲室效應及廉價言論氾濫等效應(註二)。

在兩個效應影響下,一旦資訊太多,人們就會傾向接觸與自己立場相近的資訊、忽略其他反對意見。這伴隨而來的是,當抹黑、假資訊出現時,閱聽者很難第一時間得知相反意見及正確資訊,進而造成前述「溝通無效」的「現象」。

當然,這些「現象」與概念的關係都有賴社會科學的實證(註三);不過,現象的存在是一回事,人們對現象的「感受」又是另一回事(註四)。因此,我們可以問的另一個問題是:是什麼讓呱吉「覺得」二十年前比現在更自由?

對此,「言論真的緊縮了」當然是一個可能的答案,但本文認為還有一個要考慮的因素,那就是身份轉變。

在二十年前,呱吉或 Cheap 都還不是網紅,那時的他們比起面對不特定「大眾」,更多的是面對朋友、社團或有實際連結的人;但現在變成了政治人物、KOL,在臉書上開地球的文章自然跟「二十年前」要面對的很不一樣,這不是學生在參與校刊、BBS 或廣場演講,而是作為公共知識份子在與大眾對話。

這一身份轉變使他們感覺到發言更不自由,似乎不是一件奇怪的事。

畢竟身為一個公眾人物,在公共論壇上發表公共言論,本就會受到更大的檢視。如果他的身份認同就不是意見領袖,同時也深受其擾,那或許把文章都限友,不要開地球,或許才是改善不自由感的直接方法。

這並不是在說他們感受到的都是「幻覺」,而是說:我們最好把言論緊縮的現象,以及我們對現象的感受區分開來,畢竟後者可能受到諸多個人因素的影響。這就像是如果一個素人變成了藝人,而因此被要求要保持好形象,這不代表台灣變的不自由了,只可能代表他選擇了一個更不自由的身分。

所以,言論緊縮真的跟言論自由無關嗎?

從以上概述來看,言論緊縮似乎跟網路現象、個人感受有關,與國家強制沒什麼關係,也因此有許多人認為言論緊縮跟言論自由完全是兩回事。不過,緊縮一定有緣由──只是這次不是國家,而是來自社會,所以言論的自由空間依舊受到推擠。

以韓國跟台灣的穿搭文化為例,這兩個國家都保障穿著自由,因此人們可以選擇任何想穿的衣服出門,也不會被法律制裁。但許多人應該感受得出來,台灣跟韓國瀰漫著不太一樣的「穿搭氛圍」。 在韓國,人們似乎更在意穿搭,他們可能更在乎美感,同時也對其他人施加更強穿搭壓力,形成穿搭上的外貌焦慮。所以從文化的角度來說,如果生活在韓國,確實可能會比在台灣更容易感到穿搭上的「不自由」。

這個例子正好說明了,人們對自由的主觀感受,不一定能跟公權力(如法律限制)的開放程度畫上等號。

在法律之外,還有很多東西影響了我們對自由的感受,甚至直接影響了自由本身。如果我們善意地理解,這應該就是呱吉等人想捕捉的問題——我們大可以想像一個法律上言論自由程度不亞於台灣,但在文化上卻比台灣更自由,或更不自由的國家。就「來自社會」這個角度而言,討論言論緊縮仍然是有意義的。

不僅如此,有些人甚至認為,言論緊縮不僅是一個重要的問題,還是言論自由本身應該關注的問題。法哲學家 Jeremy Waldron 在 Free Speech Apart From Law 一文就提出了一種特殊的觀點。他指出,很多傳統學者,關注僅限於「國家對人民的限制」──認為只要言論不被國家限制就是自由的;但除此之外,Waldron認為社會對於「言論自由」的各種影響也很重要。

換句話說,不妨跳脫「國家對人民的限制」這一思路,直接討論任何可能影響言論自由的因素;這些因素,將不限於國家、政府及法律,還包含社群平台的管制、社會壓力、取消文化等「私人行動」。 對此,他引用了哲學家彌爾(Stuart Mill)的觀點:

「當社會本身就是暴政——也就是社會凌駕於構成它的個體之上——它的暴政手段不僅限於政治官僚的手段。社會可以執行自己的命令:如果它發布命令不是正確的,或者干預本了它根本不應該插手的事情,那麼它就實施了一種比許多政治壓迫形式更可怕的社會暴政,因為......它留下了更少的逃逸可能,並深入到生活的細節中,奴役了靈魂本身。」

彌爾在這裡強調的是,我們應該關注「不自由」本身。至於這個不自由,是國家還是社會造成的結果,是次要的問題,因為社會造成的不自由程度,可能不亞於國家造成的不自由程度,兩個都有可能成為壓迫個體的暴政。

這個做法,基本上改變了言論自由的侵害標準。原本的言論自由標準是「國家是否強制我們」,這個版本的言論自由標準則變成「是否有任何東西強制我們」。如果我們同意後一種對言論自由的界定,那就意味著呱吉所謂的「言論緊縮」不僅是重要的,而且跟學術上的「言論自由」並非毫不相干。

甚至可以說,言論緊縮的程度將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言論自由的程度。

思考上的問題與解決層次

然而,彌爾式的言論自由觀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;對此,我們一共可以區分兩個層次來思考:

  1. 言論緊縮:這一層次考慮的是實際上的感覺為何,比如呱吉說的「不自由的感受」就屬於這個層次。

  2. 彌爾版的言論自由:這一層次考慮的,是那些社會造成的「不自由的感受」是如何限制了發言人的言論自由。

將這兩個層次區分開來,是為了說明並不是所有不自由感都侵害了言論自由,它們之間的關係必須經過論證。

按照典型的想法,若不自由不是國家造成的,我們就不需要考慮兩個層次的推導,因為社會不是國家,它造成的不自由感並不侵害權利。相反地,如果我們採取彌爾的角度,關注言論自由的壓縮也會來自社會,我們就需要考慮這兩個層次之間的推導關係。

然而,初步來看,後者至少會遇到兩個麻煩:

  • 「是否有任何東西強制我們」是一個非常模糊的判準,以致於我們沒辦法知道哪些不自由感是應該避免的。

  • 我們很難協調「權利」與「應該」之間的矛盾。

第一個問題是這樣的:「是否有任何東西強制我們」這一判準,雖然將討論對象從國家拓展到社會,但也因為這樣,我們變得更難判斷強制的意義。在以國家為主的傳統討論裡,只要法律造成我們的不自由感,基本上就有強制的嫌疑。

但相較起來,社會的強制模糊許多比如說,今年流行某種穿搭,以至於我們怕不跟流行的話會被笑過時,這算是一種強制嗎?還是說,這雖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自由感,但並不算強制?

顯然地,除非我們認為所有的不自由感都是對權利的侵害,否則我們就應該找到一個判準,來判斷哪些不自由感才算是侵害權利的強制行為。

以呱吉跟 cheap 這次的風波為例,什麼樣的網路討論方式構成了社會的強制?什麼又是可接受的?比如說,只有抹黑跟貼標籤應該被檢討嗎?還是說,即使一個留言沒有抹黑、論證也十分完整,但語氣卻帶有戲謔的成分,也應該避免?

如果這條界線存在,可能也十分模糊,因為人與人互動必定會互相影響,有影響就會帶來某種限制,那些限制就是「不自由感」的來源。但我們不可能將所有不自由感都視為邪惡的,或至少在程度上會有所區別。因此,到底哪些不自由感構成了社會的強制,是彌爾角度的言論自由理論,需要考慮的第一個問題。

第二個面臨的問題,我們可以透過以下對話來理解:

  • 五條悟:「你們有爆雷咒術迴戰的權利,但不代表你們應該這麼做。」

  • 拷貝卡卡西:「對啦,但反過來說,儘管我們不應該爆雷咒術迴戰,也不代表我們沒有權利這麼做。」

或是這麼說:

  • KOL:「你們有留言攻擊別人的權利,但也許你們不應該這麼做。」

  • 酸民:「笑死,就算我們不應該留言攻擊別人,我們還是有權利這麼做啊。」

這兩組像是鬼打牆的對答,展示了「有權利做 X」與「應該做 X」兩個概念的差異(註五)。

這個差異,來自於傳統言論自由與言論緊縮的不同:前者關注的是「權利」,後者關注的是大家行使權利後的「結果」。兩個問題意識的落差,會使得即使我們將言論緊縮納入言論自由討論裡,也很難找到兩全其美的解方。

畢竟,就算我們希望改善言論緊縮、避免大家互相攻擊,並且也解決了上述的第一個問題,我們也仍然需要尊重大家互相攻擊的權利。而所謂的尊重,就是「允許」大家繼續互相攻擊。相反地,如果我們直接限制言論權利,對酸民進行制裁,反而還可能會對言論自由產生更大的傷害。

結論

綜上所述,這次的問題涉及眾多領域,本文只能非常簡略地概述言論自由及言論緊縮的幾個問題。其中有些(如取消文化、政治正確)礙於篇幅只能暫時忽略。

但大致來說,言論緊縮所涵蓋的幾個社會現象是值得討論的,至少就主觀層面來說,確實有人認為言論空間正在縮小。至於,我們是否要像一些學者一樣,把言論緊縮納入言論自由問題的一部分,則取決於我們對於言論自由概念的想像為何。

然而,本文指出,即使我們將它視為言論自由問題,仍然會遇到不少麻煩。因為一方面,並非所有不自由都是應然上錯誤的。另一方面,言論自由本身就保障了「缺乏品質的言論」的自由,而當缺乏品質的言論反過來產生言論緊縮的現象時,就會形成難以化解的張力。這時候,也許我們最後只能訴諸道德呼籲,期待大家自發性地打造一個更理想的公共領域。

【本文作者】

艾連說

喜歡哲學、文學跟荷包蛋,認為思考方式本身比專業術語更重要。 歡迎參觀:YT頻道IG帳號臉書專頁

【本文核稿】

網站主編,王鼎棫

註一:儘管如此,仍有人相信網路社群平台與政治極化的相關性被誇大了,例如: IS THE INTERNET CAUSING POLITICAL POLARIZATION? EVIDENCE FROM DEMOGRAPHICS,以及 Everything in Moderation: New Evidence on Americans' Online Media Diets。

註二:因此,言論緊縮可能是一種「雨傘術語」,概念一撐開,其就涵蓋了多種社會現象。不過,不同的現象背後可能有類似的成因。例如很多研究就指出,社群平台的發展產生了回聲室效應(Chamber effect)與廉價言論(Cheap Speech):前者是指人們在網路平台上,會因為演算法的鞏固,形成一個個陣營部落,形成同溫層,裡面的人接觸到的資訊,也主要來自同溫層的其他人或意見相近的媒體,逐漸看不到其他立場的存在;後者則是指網路平興起,讓言論傳播成本降低,網路言論海量出現,閱聽者反而會出現注意力稀缺的問題,沒辦法關注所有資訊。

註三:比如,什麼叫做「溝通無效」,就需要更嚴謹的概念討論。

註四:有些人就指出,傾向右翼的人更容易感受到無法自由表達意見,見 Subjective Freedom of Speech: Why Do Citizens Think They Cannot Speak Freely?

註五:Leslie Green在"Right Speech"的講座中討論過這個問題。Jeremy Waldron則在A right to do wrong一文中更一般性地討論了「有權利」與「符合道德」的區別。

*本頻道「人文思想」,開展社會現象背後,那些需要被人了解的脈絡與思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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